卢森堡公证书领事认证,卢森堡外交部使馆双认证
卢森堡可以办理的公证认证包括以下文件:
商业文件:营业执照、委托书、产地证、发票、在职证明、商业合同、箱单、授权书、代理合同、商事证明、检验检疫证、商检证、价格单、报关单
、公司更名、出口登记表、单位派遣信、专利证书
民事文件:毕业证、结婚证、学历证明、出生证明、个人委托、未刑公证、死亡证明、成绩单、未婚证明、离婚证明、驾驶证、户籍证明、个人专利
、身份证、职业等级证、健康证、护照、亲属关系
卢森堡民事认证,卢森堡商业认证,卢森堡使馆认证等办理问题,请详细查看办理流程,如有问题,请联系我们
注意事项:
1、苏、浙、沪、皖、闽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。
2、申请以文化体育活动、旅游、探亲访友为目的的申根签证,未成年人(18岁以下)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中,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、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需经外交部单认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