捷克公证书领事认证,捷克公证书外交部认证
捷克可以办理的公证认证包括以下文件:
商业文件:营业执照、委托书、产地证、发票、在职证明、商业合同、箱单、授权书、代理合同、商事证明、检验检疫证、商检证、价格单、报关单
、公司更名、出口登记表、单位派遣信、专利证书
民事文件:毕业证、结婚证、学历证明、出生证明、个人委托、未刑公证、死亡证明、成绩单、未婚证明、离婚证明、驾驶证、户籍证明、个人专利
、身份证、职业等级证、健康证、护照、亲属关系
捷克民事认证,捷克商业认证,捷克使馆认证等办理问题,请详细查看办理流程,如有问题,请联系我们
注意事项:
1、办签证用文书只需外交部单认证。
2、苏、浙、沪、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。
3、技术(技能)职称证书的认证需提供技术(技能)职称证书的复印件、培训项目(包括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)及考核成绩。该二项均须有官方授权单位的印章。
4、办理出生公证书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认证,需提供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。每份公证书均须附上一份户口本复印件。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书可不用提供户口本复印件。另,公证书中出现的人员均应标注出生日期。
5、结婚公证书须为非实体公证。若为实体公证,另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